请郑小英副司长向大家介绍一下税务部门2018年第一季度组织税收收入有关情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实现了税收收入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长17.8%,比上年同期增速提高6个百分点。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且在原有A、B、C、D四级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参加,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请郑小英副司长向大家介绍一下税务部门2018年第一季度组织税收收入有关情况。 郑小英:好的,我通报一下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实现了税收收入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39243亿元,同比增长17.8%,延续了去年以来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具体表现为: 一是税收收入形势总体较好,反映发展质效继续提升。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长17.8%,比上年同期增速提高6个百分点。同时,经济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与企业增值能力相关的国内增值税增长20.3%;与经济活跃程度相关的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增长12.8%;与企业盈利水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增长11.9%。 二是新兴产业税收收入增长迅速,反映新动能茁壮成长。一季度,互联网、科研技术等新兴服务业税收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31.1%,自2014年以来连续17个季度累计增速超过20%,截至目前已连续9个季度累计增速超过30%,显示行业发展势头迅猛;科研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28.9%,其中研究和实验发展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25.4%,显示基础研究行业迅速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58.4%,显示科研成果加速转化。 三是消费类行业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反映国内需求较为旺盛。一季度,居民消费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如零售业税收收入增长24.1%,继续保持2016年以来的两位数增长。特别是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娱乐、教育等精神文化型消费行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8.3%、38.2%、27.3%、26%,反映居民消费升级步伐持续加快。 四是四大板块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反映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一季度,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地区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5%、23.3%、23.8%和12.4%。与2017年相比,四大板块税收收入增速均明显提高,其中东部地区尽管税收规模较大,但仍达到了两位数的较快增长;中、西部地区发展势头迅猛,税收收入增速均超过20%;东北地区税收收入增幅也较2017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这反映出中、西部地区正在加速发展,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四大板块发展区域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谢谢大家。 中央电视台记者:减税政策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对于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我想请问主持人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政策方面成效如何? 付树林: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同比增加344亿元,增长61.4%。其中,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97亿元,同比增长143.2%;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521亿元,同比增长50.6%;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27亿元,同比增长33.7%,为创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469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29.9%。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54亿元,同比增长65.6%,有力支持了创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澎湃新闻记者:“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经成为税务系统创新服务的重要品牌。我想请问纳税服务司孙玉山司长,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特别是4月1日以来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实施情况如何? 孙玉山: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连续第5年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类20项1771条细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推行清单式服务。2月下旬,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包括5大类105个事项在内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前各省已经在落实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完成了本地“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发布工作,不仅如此,各省税务机关还进一步创新提升,分别编制了本地“一次不用跑”或“全程网上办”清单。 二是推进财务报表税企间转换。为切实减轻使用财务软件企业的办税负担,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4月底前根据参考标准,升级完善网上办税系统,实现与企业财务软件的对接,力争在今年选择一部分重点行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推行企业纳税申报表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自动转换,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目前,税务总局部署福建税务部门在全省范围推广财务报表自动转换工具,进展很顺利,为下一步的全国推广提供了经验。 三是进一步优化实体办税服务。一方面,大力推进全国通办业务,目前已经有纳税人到广州、上海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国通办业务。另一方面,在确保税收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 在一季度良好开局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开展好二季度“春风行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为营造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税务部门近年来大力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我想请问稽查局于海春副局长这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于海春:为有效遏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多发态势,近年来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持续组织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精准选案、实施项目制管理狠抓落实、集成优势资源重点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7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检查涉嫌虚开和骗税企业6.86万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4.23万份,成功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集中开展部分区域和行业性专项整治,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正常税收和经济秩序、促进外贸和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一季度,税务总局等四部门继续保持打击虚开和骗税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劲头不松、节奏不缓,成效初步显现。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检查虚开和骗税企业9271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121万份。 应该看到,当前虚开和骗税仍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特点,严重影响了“放管服”改革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顺利实施,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必须出重拳、亮利剑,毫不手软地对虚开骗税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今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在京召开会议,联合部署打击虚开和出口骗税专项行动,聚焦在打击目标和重点上突出一个“准”字、在打击措施和力度上突出一股“狠”劲,提出了2018年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 一是利用大数据选案提升精准打击水平。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综合利用大数据开展集中选案,精准确定涉嫌虚开和骗税的高风险案源,实施定向制导、精准发力。今年共选取下发各类虚开案源涉及企业2.2万户,是去年下发数量的近4倍。各级税务机关再根据本地情况自选案源和扩线开展增值税链条检查等工作,预计2018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涉嫌虚开企业将超过6万户。 二是集中优势资源打击团伙作案。加大对团伙案件打击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将组建若干个重点案件专案组,实施项目制管理,直接指挥协调对重大虚开、骗税团伙案件的查处,集成全国税务机关的精干力量“查大案、办铁案、强震慑”,严惩专业虚开、骗税犯罪团伙。 三是实施区域联动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对跨地区重大案件,以主要案发地作为牵头单位、上下游相关涉案地作为联动检查单位,同步联合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形成虚开和骗税一起打、上下游涉案企业一起查的联打模式,实现强攻一点、揪出一串、查处一片的打击态势。 四是发挥部门优势增强打击合力。加强四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专业优势、公安部门的侦查优势、海关部门的情报优势和人民银行的数据优势,形成全面覆盖虚开骗税所涉及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打击网络,建立并推进全方位和立体化防范打击机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并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侦办、收网行动、刑事起诉和司法审判工作,共同把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谢谢。 华夏时报记者:纳税信用情况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部分,越来越受社会公众尤其是纳税人的关注。我想请纳税服务司孙玉山司长介绍一下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有何特点? 孙玉山:从2015年起,税务部门每年都会定期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且在原有A、B、C、D四级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 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已完成了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布了A级纳税人名单。刚才,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已通过门户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布。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评价户数大幅提升。今年,税务部门首次将扩围企业纳入评价范围,评价户数由2017年的882万户增加至2388万户,其中,1376万户为扩围企业。共评出A级企业109.4万户,占扩围后企业总量的4.58%,较去年增长38.5万户。扩围后,全国99%以上的企业参与了纳税信用评价,基本实现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 二是九成扩围企业能够享受信用红利。从统计结果看,近九成扩围企业被评为B级或M级,特别是有630.5万户新设立企业被评为M级,占全部新设立企业的97.2%。今后,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等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三是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排除扩围因素,与2017年同口径相比,今年A级企业占比由8.04%上升至10.18%,已是连续第3年保持稳定增长,B级企业占比由74.18%上升至75.74%,C级、D级企业占比则分别由2017年的10.92%、6.86%下降至8.70%、4.81%。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纳税守信群体稳步扩大、失信群体逐步缩小,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同时也充分表明,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大环境下,纳税人诚信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度也在不断提升。 谢谢。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是促进纳税遵从,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我想请稽查局于海春副局长介绍一下这方面有哪些新进展? 于海春: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坚决将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企业和个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截至2018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公布8614件“黑名单”案件。其中,1090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税务部门将税收违法“黑名单”推送到34个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进一步震慑包括虚开、骗税在内的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18年一季度,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9.43万户次,已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在限制出境方面,公安部门已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信息1566人次,实际阻止出境85人次;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方面,有5956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在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方面,有6405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融资授信;另外,还有8万余户黑名单当事人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地,有效营造了全社会协税护税、共同防范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谢谢。 付树林: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这次发布会我们还整理了7起打骗打虚的典型案例,将在发布会后印发给大家,供各位参考。 下一步,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取得联系,问您进项详细内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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